擅长业务领域: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民间借贷、房地产、侵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李殿锋律师,女,1978年2月3日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工作经历:2008年执业,执业十年间,始终以决胜于法庭做为自己的职责与追求,倾心专注于各类诉讼案件的代理,不求涉猎广博,唯求专业精深。代理了数百起诉讼案件的经历,熟知各类诉讼案件的庭审程序和技巧,锻炼成为“全职律师”、“诉讼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养成了良好的执业习惯和职业素养。常年担任多家企业公司法律顾问,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顾问单位: 1、敦化市妇女联合会; 2、敦化市第三中学校; 3、延边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敦化市中兴石材厂; 5、敦化市信良投资有限公司; 6、敦化市濠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7、敦化市兴隆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8、敦化市朋缘木制品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 1、敦化市恒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2、延边中兴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诉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3、延边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敦化市贤儒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4、何素珍诉马某某继承纠纷案; 5、范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社会活动: 敦化市胜利街老年大学法律课程特聘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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